一、补办步骤
准备资质补办报告:撰写一份详细的资质补办报告,说明资质证书遗失的情况。
登报声明:在省级以上的报纸或建设信息网上发布资质证书遗失声明,声明原证书作废。
1. 准备补办材料:
《资质申请表》
遗失声明(登报后的证明)
未遗失的资质证书复印件(如果有)
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
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
办事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
提交材料:携带上述准备好的材料,前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提交。
审核:提交材料后,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审核。
领取新证书:审核通过后,企业可以领取新的资质证书。
二、注意事项
登报声明:确保遗失声明在省级以上的报纸或建设信息网上发布。
材料真实性: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。
资质补办部门:需到颁发证书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进行补办。
补办时间:从企业提出申请到审核完成,补办证书大约需要一周的时间。
三、具体操作指南
编写资质补办报告:详细描述资质证书遗失的情况,包括遗失时间、地点等。
登报声明:选择一家省级以上的报纸或通过建设信息网发布遗失声明,声明原证书作废。
填写资质申请表:按照要求填写资质申请表,提供企业的基本信息。
准备相关证件: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、授权委托书、办事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。
提交材料:将所有材料提交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外办事窗口。
等待审核:提交材料后,耐心等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审核。
领取新证书:审核通过后,按照通知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新的资质证书。
【重要提醒】 转发本信息给好友或分享到朋友圈,被转发超过20次,信息将自动置顶一周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