制度之所以产生,是为了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。传统的管理强调经验。当今社会,那种师傅带徒弟,将积累的经验口口相传的方式显然已经不再适合。随着市场的发展,顾客的需求呈多样化趋势,不再局限于商品,而是扩展到更广泛的服务层面。企业对顾客需求的满足,只有通过建立“规矩”,将常规问题制度化才能得到保证。同时,激烈的市场竞争也对团体的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。面对广阔的市场,个人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,员工的生存必须依托企业而实现。企业的发展需要形成整体的服务意识和价值观念。但是,员工对服务的认和判断各自不同。把员工的个人意志统一到企业的服务理念之中,把个体服务、个别服务上升为集体服务和统一服务,制度的建立是不可或缺的前提。
制度的存在使员工有了共同的行为标准,它可以使管理简单明晰,减少环节,提高质量,从而实现从感性管理到理性管理的转变。
然而,尽管制度如此重要,很多企业和员工对它的认识仍然不够。有的是没有建立完善的制度,企业在运作中出现无章可循的状态,使管理面临混乱局面;有的是已建立了制度,但员工在执行时存在抵触情绪,故意违反制度,造成有章不循;还有的是制度本身存在过时、僵化、繁冗的问题,由于可担任性差,使制度的执行存在一定难度,出现有章难循的问题。凡此种种,都是我们在工作中需要努力克服的。
一无章可循
做任何事情都要有章可循,否则就是一盘散沙。对于企业,这个道理更加重要。企业是浓缩的社会,其中有分工不同的部门,有情况各异的员工,但是,企业的经营目标却只有一个。为了实现这个目标,员工的个人意志就必须统一和服从于企业的集体意志,而这种统一是通过建立制度来完成的。
但是,我们不能满足于已有的制度,要根据变化,不断完善。众所周知,市场是不断变化的,顾客需求也在进行相应调整,因此制度也应该是发展的,以实现与市场的契合。制度不适应需求不如没有制度。因此,制度的制定不是一劳永逸的,它需要不断地创建、更新、补充和完善,只有这样,员工才能有章可循,避免盲目性的服务。
二有章不循
制度是企业为实现自身发展目标而制定的,所以它具有存在的客观性,作为员工,我们必须遵守。
但是,在工作中有章不循的现象大量存在。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,一种是在对制度不熟悉、不理解的情况下发生的无意违反,另一种是明知故犯。
利益的冲突是明知故犯产生的根源。制度的约束性、强制性和监督性的特点,要求其辐射范围内的每个执行者都必须对制度无条件接受,这必然会造成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、个人生活习惯与企业要求的矛盾。因此,员工常常感到压抑,有人便通过故意违反制度来发泄心中的不满。
员工对制度的抵触心理虽然客观存在,但是,执行制度却是没商量的。作为员工,既然我们依赖于企业,就要爱企业,就要促进企业向规范化的方向发展。只有这样企业才有生命力,员工个人的生存与发展也才能实现。这一切都是和认真执行制度分不开的。
三有章难循
通常情况下,制度是我们工作的得力工具,它可以为问题的处理提供明确的原则和方法。但是制度有时也会因存在漏洞和不足,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障碍,发生有章难循的情况。
因为制定者的局限性,有些制度的主观色彩过于浓重,缺乏客观性,执行起来也达不到效果;有些制度在对某个程序进行规定时过于教条,忽略了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,导致可担任性差;还有些制度尽管总体原则是正确的,但某个局部的细节已经不再适应变化了的市场和顾客,造成执选择难度。
制度难以操作,后果必定是管理成本的增加。顾客觉得不方便,员工也要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。因此,要对制度进行不断的修改和完善。只有适合客观实际的制度,才是企业需要的制度。当制度符合了这样的要求,员工在接受的时候也就比较容易了。 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114黄页信息网看到的,谢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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