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建筑装饰专项设计乙级资质时,业绩证明材料中的项目验收材料有以下要求: - **验收主体及签章**:验收报告需由建设单位、设计单位、施工单位、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共同签署,并加盖各单位公章。 - **验收内容完整性**:应包含工程概况,如项目名称、地点、规模等;验收内容需详细说明对设计成果的各项指标验收情况;明确给出验收结论,表明工程是否按设计要求完成且符合质量标准。 - **时间有效性**:验收时间应在合理范围内,需能与项目的其他时间节点(如合同签订时间、施工时间等)相互印证,以体现项目实施的连贯性和合理性。 - **材料真实性**:验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,信息可通过官方渠道或其他可靠途径查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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